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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雄安建交字〔2023〕118号
《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报请雄安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坚持高点定位、系统谋划,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强化结果控制,统筹推进实现碳达峰目标。坚持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加强技术创新、政策创新与机制创新,重点片区与示范项目先行先试,促进城市与乡村绿色低碳建设量质齐升。坚持双轮驱动、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2030年前,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建筑碳减排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品质绿色建筑全面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建材普遍应用,绿色低碳社区全面创建,绿色基础设施逐步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美丽乡村新风貌初步形成,树立国际领先绿色低碳智慧典范,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蓝图基本形成。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
二、建设绿色低碳智慧新城
(四)构建科学合理空间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构建蓝绿交织、和谐自然的国土空间格局,逐步形成城乡统筹、功能完善的组团式城乡空间结构,布局疏密有度、水城共融的城市空间。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为重点,科学确定雄安新区开发边界、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形成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集约的城乡发展新格局。雄安新区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雄安新区远景开发强度控制在30%,建设用地总规模约530平方公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区人口密度控制在1万人/平方公里。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宜居宜业,规划形成“一主、五辅、多节点”的城乡空间布局,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责任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五)全面创建绿色低碳社区。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和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社区管理机制建设,到2030年新建片区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扎实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研究制订《雄安新区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标准》,新建社区全面按照绿色低碳社区标准进行建设;雄县、容城、安新县既有社区按照《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加快绿色低碳改造,完成绿色社区创建任务。积极开展十全十美社区创建,构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引导并鼓励居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方式,鼓励选用绿色家电产品,倡导“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全面降低社区碳排放。积极探索零碳社区建设。(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六)大力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雄安新区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北省和雄安新区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严格按照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进行设计、施工、验收。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贯彻落实《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又快又好发展。到2030年实现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七)全方位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广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全面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改造后的公共建筑全面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健康建筑、智慧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融合发展,推动不同类型的绿色建筑不同示范场景建设。到2030年,城镇竣工星级绿色建筑占比100%。(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八)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
1.推进市政管网设施绿色化、智能化。合理推进老旧市政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改造,雄县、容城、安新三县大力实施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加强供热管网保温材料更新,推进供热场站、管网智能化改造,到2030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雄县、容城、安新三县大力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系统实施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智能化。大力提升供热、供气和供水管网设施运行和管理智能化水平,全面推广水电气热智能表计集采集抄,实现削峰填谷、绿色用能。(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改革发展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2.构建绿色交通、绿色照明等体系。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9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打造以公共交通为骨干、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为主体的绿色出行体系,大力建设绿色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清洁交通工具更替,建设人车路协同的交通路网环境,打造智能驾驶和数字交通发展示范区。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推进城市照明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到2030年,LED等智能高效节能灯具使用率占比达到80%以上,新建区域100%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雄安新区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改革发展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3.推进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积极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30年,雄安新区新建区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5%以上,逐步提升老旧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九)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1.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在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建筑中安装太阳能系统,坚持一体化设计,宜电则电,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民用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科学合理采用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水源、余热、空气源等热泵技术,解决建筑采暖等用能需求。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2.加快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建筑供暖、制冷、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进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逐步推行新建公共建筑按照超低能耗节能标准建设,运行全部使用电力。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45%,新建公共建筑电气化比例达到20%。(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3.系统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用气零排放替代技术和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发展利用柔性技术,提高市电供应、分布式光伏、储能以及建筑用能协同关系,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充放电,推进建筑+汽车用能协同。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引导超低能耗建筑不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局,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贯彻落实《雄安新区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的实施方案》,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大力推广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绿色运维全过程一体化协同,推进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及集约化集成应用,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建设工程绿色效益最大化。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积极引导企业精细管理和精准施工,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下降20%。大力推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25年新建建筑工地的排放量控制在300吨/万平方米以内。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实行分类合理利用,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到2030年达到75%。(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十一)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统筹发挥数字经济和数字城市建设核心优势,贯彻落实《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新建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带头优先进行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建设,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新建学校、医院、办公、居住、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开展智能建造集成应用场景。加快推广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慧施工、智能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试点应用,形成智能建造创新体系,有力支撑智能城市建设目标。到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到2030年,基本实现城乡建设行业的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十二)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全面贯彻落实《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的新建建筑工程全面采用绿色建材,鼓励市场投资项目积极使用绿色建材。积极构建工程项目驱动、标准建设、合同制约、政策引导、平台监管“五位一体”的绿色建材供应链,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应用政策、制度、标准。建立建筑材料产品碳足迹认证机制,推进绿色建材提供碳足迹指标,引导企业选用具有产品碳足迹证书的低碳建材。到2025年,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2030年前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改革发展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十三)加强智慧低碳建筑运营管理。依托雄安新区智慧城市CIM平台建设,在建筑运营管理中应用5G、人工智能、BIM、CIM、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雄安新区统一的智慧低碳建筑运营管理平台、智能能源管理平台和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通过采用各类智能化传感器对建筑运营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全面感知,并将运营数据上传统一平台,平台对建筑物理环境、用能监控、能耗统计、建筑碳排放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指导建筑精细化运营,并为雄安新区建筑领域未来参与碳排放交易提供数据支撑。鼓励新建建筑竣工后全部接入智慧低碳建筑运营管理平台、智能能源管理平台和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到2025年,智能能源管理和碳排放监测服务体系搭建完成;到2030年,智慧低碳建筑运营网络基本形成。(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管委会,三县政府)
三、打造绿色低碳乡村
(十四)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通过规划引领,保护淀水林田草生态脉络,修复水源水体,保护古树名木,控制碳源,减少排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绿色低碳化建设,推动村庄集聚集约发展。通过现代理念与传统风貌交融,生态、生产、生活并举的理念,打造绿色低碳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三县政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局)
(十五)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制定雄安新区绿色农房建设标准导则,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国家、省及雄安新区绿色低碳和节能相关标准,大力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推广使用就地取材和乡土材料的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大力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和能效水平。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低碳宜居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责任单位:三县政府,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局)
(十六)推进农村低碳转型。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实施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和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责任单位:三县政府,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十七)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和标准体系。根据雄安新区碳排放控制目标要求和产业结构情况,合理确定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计量、核算、评估和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完善城市、县城(片区组团)、社区(街区)、建设项目等相关绿色低碳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完善节能降碳标准,制定雄安新区绿色建筑、绿色街区、绿色生态城区等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探索建立雄安新区建筑能耗监测与碳排放管理平合,加强建筑领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推动数据共享。(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改革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十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目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建立完善数字城乡建设和管理系统,推进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健全建筑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权交易。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局)
(十九)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聚焦零碳建筑关键技术、全电气化的光储直柔技术、建筑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化、市政设施低碳运行智能化、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化等重点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规模化应用,加快研发、转化、产业“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动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引进,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支持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等力量,组建绿色低碳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改革发展局)
(二十)加强财政金融支持。落实国家、省及雄安新区财政保障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统筹利用雄安新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用足用好财政支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和部署,完善和落实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积极推行供热计量和按热量收费。(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管部、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五、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雄安新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制定每年发展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日常事务和技术咨询指导,确保各项任务高水平高质量落地。
(二十二)开展督导检查。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建立任务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目标考核评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超额完成、提前完成目标任务予以表扬。
——业务范围——
■? 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方法学研究 ■ CCER碳资产开发 ■ 碳普惠方法学研究 ■ PHCER ■ GZCER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 碳排放核查报告 ■ 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 ■ 碳排放第三方核查 ■ 碳双控 ■ 能耗双控
■? 碳核查碳核算碳交易技术服务 ■ 电热冷综合能源生产改造技术研究 ■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托管服务
■ 绿色建筑预评价、绿色建筑标识认证 ■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验收 ■ 绿色IDC数据中心设计、节能改造
■ 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优化 ■ 计算流体力学CFD数字化仿真模拟 ■ 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 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与应用 ■ 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研究 ■ 绿电储能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应用
■ 数据中心IDC能效(PUE)测评 ■ 高温相变蓄冷技术研究与应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节能审查、节能验收、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 建筑能效测评、节能诊断测评、用能系统运行能效测评、用能设备能效测评
——业务咨询电话:020-39186910/13925095166——